女乘客机上发病身亡 航司应该负负责任吗...

更新时间:2018-06-13 04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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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飞机上一旦发生意外,机上的人员都应该怎样处理?在紧急的情况下应不应返航?近日在北京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事故,一乘客在飞机上发病,最后死亡。航空公司应该怎样负责?


在北京飞往乌鲁木齐的海航航班上,一位女乘客突发疾病,呕吐鲜血,飞机迫降敦煌。女乘客送医后,仍因抢救无效死亡。事后,死者家属将海南航空公司诉至法院。今天下午,这起案件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。家属认为,海南航空公司没有及时迫降,没有配备专业急救人员,没有采取合适的急救措施导致张女士病情延误,据此索赔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7万余元。6月12日下午,该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。


女乘客机上发病身亡 航司应该负负责任吗 现在情况怎么样了


乘客突发疾病,飞机迫降敦煌


家属陈述


据欢欢回忆,她妈妈本来是带她到北京看病的。2016年10月13日,张女士与欢欢乘坐被告航班由北京返回乌鲁木齐。“我妈妈登机前20分钟只说有点胃疼。”登机后,张女士身体开始出现不适,腹痛、腹胀、呼吸困难,服务员为她打开了卫生间,她进去呕吐了7、8次。“这期间,空乘人员已经发现我妈妈发病,但认为是晕机,没有当回事。”

后来,张女士疼痛难忍,乘务人员询问后得知张女士呕吐物中有血,于是广播寻找医生乘客帮忙。欢欢认为,被征召的两名自称医生的乘客当时采取了不恰当的按压措施,加重了母亲的病情。

“空乘人员虽然一直与地面空管联系,但他们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迫降,而是劝我们坚持到乌鲁木齐。我问是否能迫降,但乘务员说如果迫降到一个小医院,反而耽误治疗。我还听到他们说,迫降一次会增加二、三十万的费用。”欢欢表示,如果飞机迫降到兰州或者西安,她妈妈可能就有希望。

“我很遗憾,我妈妈是为了给我看病,她自己却突然离我而去。如果飞机能够及时迫降,空乘人员采取有效救治措施,我妈妈不会死。所以我要向海航讨个说法,一方面告慰我妈妈,一方面也希望今后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。”今天下午,死者张女士的女儿欢欢(化名)作为原告亲自出席了庭审。陈述事情经过时,她一度哽咽,难过得说不出话。

欢欢的律师则补充说,医院诊断结果张女士是急性胃扩张、胃破裂、代谢性酸中毒等症状,最终抢救无效死亡。律师认为,飞机上按压的救助方式,结果可能是让张女士的胃部破裂创口扩大。


航空公司陈述


乘务员发现张女士身体存在异样状况,经询问后立即向机组汇报并广播找医生,依照医生要求,乘务组拿来机上药箱,取出血压计、听诊器。随后,张女士依然表示 因胀气引起呼吸不畅,于是乘务组随即取来氧气瓶让张女士进行吸氧。张女士表达不能到乌鲁木齐后,机组结合救助情况及时备降敦煌进行医疗救助。并且依据敦煌市医院出具的《24小时入院记录》中载明的内容可以看出,死者长期患有胃部疾病,其身亡是自身疾病原因造成的。整个救治过程中,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了救助,不存在操作失误,因此不应承担责任。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。


庭审中,法庭听取了原、被告诉辩意见,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,总结了本案争议焦点为“被告是否存在救助不及时、救助措施不当或者不合规,导致延误张某到医院治疗的情况;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的大小”,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。


本案没有当庭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