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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强县伟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
经营状态: 开业
简介: 枣强县伟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15日,注册地位于枣强县富强路西侧,法定代表人为冀帅。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玻璃钢制品、玻璃钢原料,、(无水)、二醇、、(甲)、1,2二甲、、2,3胺、化、邻二酐、、、、、甲酰、、聚、聚醇、、过、聚、、(有效期至2023年4月28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...更多
法定代表人 冀帅
注册资本 100万(元)
成立日期 2012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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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姓名:王***士
    • 手机:188****9006
    • 地址:富强路西侧
工商信息
企业名称 枣强县伟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
法人 冀帅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15982686419
经营状态 开业
注册资本 100万(元)
实缴资本 100万(元)
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所属行业 批发业
组织机构代码 598268641
纳税人识别号 911311215982686419
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
营业期限 2012-06-15 至 2022-06-14
核准日期 2012-06-15
登记机关 衡水市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成立日期 2012-06-15
注册地址 枣强县富强路西侧
经营范围 枣强县伟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15日,注册地位于枣强县富强路西侧,法定代表人为冀帅。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玻璃钢制品、玻璃钢原料,、(无水)、二醇、、(甲)、1,2二甲、、2,3胺、化、邻二酐、、、、、甲酰、、聚、聚醇、、过、聚、、(有效期至2023年4月28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主要人员
姓名 职位
王静真 监事
冀帅 执行董事,总经理
主要股东
姓名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
冀留章 20% 20万(元)
王静真 80% 80万(元)
工商变更
经营范围变更
2014-06-06
变更前

销售玻璃钢纤维制品、玻璃钢制品。

变更后

销售玻璃钢制品、玻璃钢原料,甲醇、乙醇(无水)、苯二醇、醇酸树脂、甲基苯(甲苯)、1,2-二甲苯、苯甲酸、2,3-二甲基苯胺、过氧化甲乙酮、邻苯二甲酸酐、丙酮、丙二醇、乙酸叔丁酯、乙二酸二丁酯、苯甲酰、苯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乙烯醇、乙烯、过氯乙烯、聚丙烯、呋喃、不饱和聚酯树脂(有效期至2017年4月28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高级管理人员备案(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等)
2014-06-06
变更前

-

变更后

赵丹

高级管理人员备案(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等)
2017-06-23
变更前

赵丹

变更后

冀帅

投资人(股权)变更
2017-06-23
变更前

赵丹 出资 20万人民币;王静真 出资 80万人民币;

变更后

冀留章 出资 20万人民币;王静真 出资 80万人民币;

股东或股份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变更
2017-06-23
变更前

赵丹;王静真;

变更后

冀留章;王静真;

财务负责人
2017-06-23
变更前

-

变更后

陈红晶 ***

法定代表人变更
2017-06-23
变更前

赵丹

变更后

冀帅

经营范围变更
2017-06-23
变更前

销售玻璃钢制品、玻璃钢原料,甲醇、乙醇(无水)、苯二醇、醇酸树脂、甲基苯(甲苯)、1,2-二甲苯、苯甲酸、2,3-二甲基苯胺、过氧化甲乙酮、邻苯二甲酸酐、丙酮、丙二醇、乙酸叔丁酯、乙二酸二丁酯、苯甲酰、苯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乙烯醇、乙烯、过氯乙烯、聚丙烯、呋喃、不饱和聚酯树脂(有效期至2017年4月28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变更后

销售玻璃钢制品、玻璃钢原料,甲醇、乙醇(无水)、苯二醇、醇酸树脂、甲基苯(甲苯)、1,2-二甲苯、苯甲酸、2,3-二甲基苯胺、过氧化甲乙酮、邻苯二甲酸酐、丙酮、丙二醇、乙酸叔丁酯、乙二酸二丁酯、苯甲酰、苯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乙烯醇、乙烯、过氯乙烯、聚丙烯、呋喃、不饱和聚酯树脂(有效期至2020年4月28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联络员备案
2017-06-23
变更前

备案手机:

变更后

王静真 *** 备案手机:***

经营范围变更
2021-06-17
变更前

销售玻璃钢制品、玻璃钢原料,甲醇、乙醇(无水)、苯二醇、醇酸树脂、甲基苯(甲苯)、1,2-二甲苯、苯甲酸、2,3-二甲基苯胺、过氧化甲乙酮、邻苯二甲酸酐、丙酮、丙二醇、乙酸叔丁酯、乙二酸二丁酯、苯甲酰、苯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乙烯醇、乙烯、过氯乙烯、聚丙烯、呋喃、不饱和聚酯树脂(有效期至2020年4月28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变更后

销售玻璃钢制品、玻璃钢原料,甲醇、乙醇(无水)、苯二醇、醇酸树脂、甲基苯(甲苯)、1,2-二甲苯、苯甲酸、2,3-二甲基苯胺、过氧化甲乙酮、邻苯二甲酸酐、丙酮、丙二醇、乙酸叔丁酯、乙二酸二丁酯、苯甲酰、苯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乙烯醇、乙烯、过氯乙烯、聚丙烯、呋喃、不饱和聚酯树脂(有效期至2023年4月28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